问题 | 如何认定开发商是否存在违约行为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所购置房产存在严重质量瑕疵,然而尚未采取停售措施;2.同一房屋同时存在两次销售情形;3.现有的精装修商品房与展示模型之间存在明显差异或质量缺陷;4.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准时完成房地产产权过户手续;5.开发商逾期未履行交房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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