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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房二卖是诈骗罪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同一房源两次售出并不必然导致欺诈罪的成立。但若房地产开发商或经纪人采取虚构事实、编造借口等手段诱骗消费者购买房产,且在收取款项后无合法理由地拒绝履行合同时,那么此种情况就有可能构成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所规定的违约和欺诈罪——合同诈骗罪。当这一行为经司法程序确认为合同诈骗罪时,便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进行追责判刑处罚。另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尚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期间内,再次将作为买卖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售予他人者,需处以警告并做限期整改,同时还要被处以2万元至3万元以下的罚金。若涉及到刑事犯罪,则必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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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2 9:0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