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哪个合同效力优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只要签订的所有合同皆是当事人双方真实意愿的反映,并且不涉及任何违背现行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条款,那么这些合同在法律层面上被认定为合法有效。然而,当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冲突时,这里有一个明确的履行推定顺序:首先,应当优先处理那些已经完成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合同;其次,如果所有的合同都尚未进行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其中某一方当事人实际控制了该房屋,则控制方的合同将具有优先执行权;最后,若所有合同既未进行登记也无人实际掌握该房屋,这时便需要综合考虑各购买人心甘情愿付出的款项数额及时间节点、是否曾进行网络备案以及合同订立的先后次序等种种因素,从而决定哪份合同应先行得到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恶意串通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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