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跑路违约金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延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赔偿标准为依据已支付的房产总价金额按百分比来计算,比例介于百分之一到千分之一之间乘以违约天数得出。具体而言,当双方所签署的协议中标明了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金时,该金额需依约支付;若消费者无任何损失,这并不构成开发商的免责理由,唯一例外是开发商在逾期交付的情况下有充分的免责证据。违约金主要是指按照各方当事人的约定或是依照法律的明确规定,在某一方当事人违约的情况下,他们需要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作为补偿。在这个过程中,违约金的标准以现金为准,然而,当事人也可以对违约金的标的物作出选择,即除了现金外,还可以是其他形式的财产。当然,在拟定合同时,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是由各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决定的。尽管如此,值得注意的是违约金的最高金额不得超过当事人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倘若违约金的金额已经超越了这个限制,那么当事人便有权向法院请求适度降低违约金金额。当然,如果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并没有列明违约金的具体条款,那么在发生违约行为后,违约金将等同于违约行为所引发的实际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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