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过户后还有什么纠纷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地产权属变更所引发纠葛的妥善处理途径,主要涵盖了友好协商及法律诉讼两个方面。若经过充分协商仍无法化解矛盾,那么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及时采取法律途径进行救济尤为关键。一旦接到法院的立案通知书,我们应依据法律规定立即启动上诉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任何诉讼行为都需满足以下必备要素:首先,原告需要是与其所主张权益密切相关的合法经营者、法人或其他社会团体;其次,被告住址等信息能够明确确认;再次,诉讼请求具体且合理,同时具有明确的法律事实作为支撑;最后,该案件须归属于各当事人所在地区的法庭范畴之内,并且此案属于法庭受理的法定职权范围内。另外,根据第一百二十条规定,所有的起诉行为均需通过向当地法院提交书面状书的形式来完成,同时需按照被告的数量制作副本。倘若书写起诉状确实存在困难的情况,也可采用口头诉讼的方式,由法庭将全部内容详细记录在案,并通知相应当事人。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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