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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前买房的纠纷怎么解决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未婚伴侣在婚姻前购买房产产生的争议以及解决方案主要包括:第一种情况,如果在恋爱时,一方自己决定并以单独的身份签署了购房协议,同时也承担支付押金与房款的责任,那么即使他(她)的配偶没有投入任何资金并且也未在产权证明上登记其名字,此楼宇仍然应当被理解为是购买者在婚礼之前的私人财物;第二种情况,若在订婚前,某一方独自以自己的名义购得住房,然而在婚后,双方都投入了自己的财力共同修建这座住宅,此时通常会被判定为是准买家的个人财产,而另一位参与完成所有工程的配偶所提供的投资款项则可以视作借款,由最终获得房产所有权的那一方进行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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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1 23:4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