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诉讼费收取的方法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事人双方有权对法院做出的判决进行严格的执行。如果在案件审理胜诉之后,拒不履行约定的义务,便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一般而言,当判决书中所规定的执行期限满之后,当事人即可向执行庭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但应注意,申请执行的时效为两年,这是法律所明文规定的。关于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和中断问题,则需参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情况的规定予以处理。若执行人员接收到申请执行书或移交执行书后,应首先向被执行人发放执行通知,并且可以立即实施强制执行行为。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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