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按揭未办开发商违约金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产时,贷款审批未能通过而引起的首付违约,其违约金原则上应限定在房款的30%之内。在此范围内的违约金是可获得司法裁判权认可与支持,超出此范围则可能无法得到法律支持。关于违约金额度的设定通常为房款的具体百分比,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有权向房地产开发商提出申请,要求直接于首付款中进行扣除,余款则须如数返还给购房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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