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面对所购商品住宅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业主应当在质保期内立即向开发商提出维修请求并行使相关权力。若因业主疏忽致使质保期超出后再寻求支持,那么超龄产品的维修赔偿将会面临法律上的困境无法获得法律支持。然而,面对超过保修期限的房屋需要进行修理,这需要根据该房屋的所有权性质来决定。对于仅影响到个别业主的私有部分,业主有权自行聘用维修人员或请求物业公司提供特别的服务为其处理,当然,这种情况下所有的维修费用将由业主本人负责支付。此外,若涉及房屋的共用部位,同样也可以要求物业公司进行修复,在此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应由所有相关的业主按照他们各自的所有权比例共同分担支付。如果涉及到公共设施,设备需要进行大规模维修,中规模维修,更新和改造等活动,前提是必须经过业主大会依法审批正式通过,便可以启动专项物业维修基金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