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除不可抗力之外的任何其他理由导致开发企业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房屋交付工作时,该企业均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如下所述:若交付延误未超过60个自然日,则开发商应每日向业主支付其应付总价千分之三的违约赔偿金;如若逾期超过60个自然日,业主便可根据自身意愿选择是否解约,在此情况下,开发商必须于接到业主要求解约的书面通知后的60日内全额退还业主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同时还须额外支付其已支付总价百分之五作为违约赔偿金。此外,如果业主选择继续保持合同执行效力,那么开发商亦应当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每日向业主支付违约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