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如何取证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同样,如若两份相关合同均未获得法律部门的登记注册,并且涉案房产也尚未实际移交给合同双方约定的接收人为止,那么依照先签订的有效合同,该方当事人有权对房产拥有合法权益并依法享有产权。若合同双方中的某一方已经按照已签订的合同条款,完整地履行了向对方交付相应标的物(即涉案房产)的义务,那么该方当事人即能够依据合同获得房产的产权。除此之外,假如两份合同都有涉及到标的物(即涉案房产)的所有权转移,但其中一份合同已经通过法律程序进行了过户登记手续的办理,而另一份合同则未能完成相应的过户登记,在此情况下,已经成功登记的一方自然就会享有的先机优势,成为房产的合法所有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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