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石家庄一房二卖怎么样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存在“一房二卖”现象的案例,如果相关情况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期目标无法得以实现的话,那么购买无果的买房者有权寻求解除该项合同、收回已经交付的购房款项及其利息、获得相应损失补偿,同时还能向出售方索求偿还额度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项数量一倍的赔偿义务。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在于,倘若所有相关合同均保持有效力状态,且房产已经完成了产权的过户手续,那么该房产的所有权便归属于新的合法所有权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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