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铺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管辖拟定如下规定:首先,若当事人就租赁合同引发的争议向当地法院递交诉状,应由被告方注册登记地点或合同约定的履约场所所在的地方人民法院受理处理;其次,合同各方当事人在缔结租赁合同时,亦可在双方签署的书面合同中明确商定案件的审理法院范围。具体来说,他们有权自由选定被告方注册登记地点、合同协议的履行地点、合同签订的地点、原告方居住地点以及标的物品所在地的相关人民法院作为讼案的审理机构。然而,在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对于各级别的司法管辖权以及专属管辖权的严格规定,不能违反此类约束而任意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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