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东房屋质量问题怎么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房屋质量问题的业主权益保护,可采取多种有效手段进行解决。其中包括通过协商方式来理性沟通解决纠纷,在调解过程中寻求平衡点,还可以选择通过诉讼以及仲裁两种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首先,业主应立即与开发商进行深入交谈并提出合理意见,由开发商负责进行必要的维修工作,确保房屋质量达到理想状态后方可交付使用。倘若由于开发商未能有效处理房屋质量问题而导致无法按期交房,那么买方将有权利正式提起诉讼,敦促法院判决解除购房合同关系,并要求全额退还已支付的全部房款。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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