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延期不交房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屋交付逾期之际,买受人应当率先采取措施督促,即进行书面催告。经过绷紧神经的催告过程之后,倘若开发商未能在合理期限之内履行其房屋交付之义务,那么作为合同当事一方的买受人有权提出解除该项合同。此外,买受人亦可依约向开发商索回已支付的双倍定金及在合同之中所约定的其他任何与违约相关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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