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算开发商违约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下列情况,可判定开发商构成了违约行为:首先,在开发商与购房客户签订了预售或现房销售的商品房买卖协议之后,却私自将所涉房产再次出售给其他购销主体;其次,开发商在未事先征得购房者同意的前提下擅自调整该房屋的主体结构设计方案;再者,接受预订的房屋未能按照原定期限交付使用并且无任何合理理由进行解释说明;最后,房地产开发商没有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房屋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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