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购房定金能不能退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定金乃是在签订确定性协议或者履行合约之前所付出的一笔抵押性现金或者替代财物,其目的在于为协议的履行提供一种保证。付出定金之一方被称之为定金支付方,而收到定金的另一方则被称为定金接受方。依据法规条文规定,当事双方有权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让其中一方向他方交付定金,以此作为取得借贷权利的保障。当债务人按照合约尽职履约之后,定金应该结算货款价格,或者返还给定金支付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