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如何定罪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若两份合同皆未得到完全履行,我们应秉持签订合同在前之原则进行处理;
2.若合同中的一方购买者已然实现了对标的物的实际获取与拥有,则应坚守物权优先的法律原则; 3.若在合同纠纷中,双方购买者皆未能获取标的物的所有权,那么我们应当遵循先行占有这一基本原则来解决争议; 4.倘若在合同纠纷中,其中一方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那么应坚持已经实际履行完毕的一方享有先履行义务的优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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