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经买房了可以退房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买房产之后欲终止该交易的行为,从法律角度来看是被许可的。此时,其中一方有权利同另一方进行深入沟通协商,以达至双方意见一致的情况下圆满解除协议;另外,如果在合同当中已有明确规定或是符合法律规定下的某种特定情形出现,也可向另一方发出退房通知书。当此份通知书被对方接收时,便意味着房屋买卖合同得以正式解除,并且由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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