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一房二卖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市场中,如果卖家出现了“一房二卖”行为,那么受损的购房者们便有权利向开发商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甚至可以选择解除购房协议,让其返还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以及相关利息。除此之外,购房者还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条文,依照实际情况申请不超过已支付房款一倍的赔偿金来维护自身权益。在签订完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若卖方再次将同一房产出售予其他人,这无疑会对原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造成严重阻碍,此时无法获取房产的购买者有权申请终止购房协议,收回已经支付的购房款及相应利息,并提出赔偿损失的请求。更进一步地,他们还可以主张令卖方承担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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