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买房屋发生纠纷如何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房合同时明确载明了关于索赔金额的处理方式,即遵循协议中的相关规定;若是协议中未涉及到该项内容,则参考相关法律法规以20%作为统一的标准进行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仅在存在一方当事人严重违反合同设立的义务与责任时,另一方可撤销合同,有权请求对方退还所交付的预售购房款项以及利息,同时还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此外,若合同已经进入按揭阶段,此时银行只会将贷款直接纳入开发商的收款账户,那么,这部分包括贷款在内的已付房款可被视为实际支付的金额,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提出,要求其依照房屋整体的成本价值以及所签订的预购协议中的相应条款,对遭受的损失予以赔偿,而这些均属于受法律保护的权益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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