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买房有纠纷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产过程中,发生矛盾纠葛乃再正常不过之事。身为消费者,许多民众困惑不已,不知该向何处求助以寻求妥善解决之道。那么,关于这一类购房纠纷,究竟应前往何种部门寻求帮助呢?以下便由我方为您详细阐述。当涉及到购房纠纷并欲为此展开民事诉讼程序时,常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及裁定。然而,若争议焦点指向合同纷争之时,此等范畴则划归人民法院专属管辖范围内。因此,我族应先明晰纠纷类别,而后才能选择合适的管辖部门。根据我国颁布实施的民诉法,基层人民法院有权力对其辖区内在第一审环节中的所有民事案件进行审理,但在此之外尚存在其他特殊情况另行规定。故而,对于涉及公民间普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例,基层人民法院将担负主要职责并予以审理。至于针对某名公民发动的民事诉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案裁决权应授予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假设被告人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存在冲突,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负责处理此案。通常来说,如牵涉到公民的民事诉讼,依照常规应交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然而在房地产交易合同纠纷方面,此类特殊事务不应按照普通管辖规定来处置,而是应当遵守人民法院的专属管辖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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