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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贷款房产证没下来之前可以加名字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尚未下发的房产证上增设姓名问题,我们可以探讨以下几种解决方案:
首先,若房产所有权人主动表示愿意为房产增加姓名,则其可向相关机构提出申请,请求将申请人的姓名增添至房屋所有权证书上;
其次,关于接受他人赠与而来的房产,受赠方应携带房产所有人的“赠与公证书”及自身的“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是由双方共同签订的“赠与合同公证书”,再加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前往房地产主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实现房子的共同拥有;
第三,对于非贷款性质的房产证,无论是新购入的一手房或二手房,只要地方产权登记部门尚未对其进行正式登记,那么申请者均可直接向该部门提出申请,同时寻求开发商的协助,就可以在售楼合同中加入自己的姓名。
然而,不论是新增房屋还是二手房,如已完成所有权转移登记,则需依据是否赠与以及买卖两种方式确定房屋所有权份额,以确保房产添加姓名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最后,需注意的是,在支付按揭款的过程中,由于涉及到抵押权人的利益关系,大多数银行通常不会允许在房产证上新增姓名。
只有在同时获得银行和房管局的批准后,此类申请才能被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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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8 1:3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