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采取拍卖合同纠纷解决措施时,和解无疑是最为理想的方式。在这一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会就涉及拍卖品瑕疵等争议性议题展开深入探讨并相互体谅,进而达成共识,建立起和谐共赢的关系。其次,当和解无法施行或受阻时,仲裁作为具备一定法律约束力的书面裁决机制便拥有了不容忽视的重要性。此时,双方当事人可依照签订的拍卖合同规定或争议发生后便形成的书面协议,将争议事项提交至相应的仲裁机构予以公正仲裁。最后,无论是何种模式均未能有效解决争议的情况下,惟有时光倒回至搜寻诉讼加以处置,方可最终化解矛盾纷争。即便是前述三种途径皆已穷尽,合同纠纷的一方当事人仍有权向法院发起诉讼程序来彻底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