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海南儋州买房怎么才能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情况均可视为房地产开发商违反合约规定,致使购房者有权申请退房:首先是延期交付房屋现象。如若开发商未能按照预定交房期限延迟三个月以上完成房屋交付工作,购房者便有权利要求开发商立即退还所缴纳订金并支付同期贷款利息;其次,无权获取房屋产权证明也是导致购房者有权主张退房的重要因素之一。在此类情况下,因开发商自身原因使得购房者在合同时期内无法获得预期的房屋所有权证明,这使得退房的申请完全符合法规和规定;再次,开发商未依法提供所有必要证件也是构成退房理由的主要原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必须合法持有的各类有效证件齐全后才被许可进行楼盘建设和售卖活动。如若开发商未持有相关证件,便构成了违规行为,因此与其签订的任何合同都将被判定为无效;然后,房屋实际测量面积与合同规定暂测面积之间的偏差较大也成为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的重要事由。根据国际通用标准,如偏差率达到3%,购房者有权提出正式的退房申请并要求退还相应的利息损失;最后,房屋主体结构存在严重问题同样构成退房的合理原因。例如,地基沉降程度超过允许范围、钢筋混泥土结构变形明显以及砖土结构强度不足等质量事故,如经权威机构鉴定属于不合格产品,购房者可据此申请退房。此外,开发商未经购房者同意擅自更改房屋基本设计也是引发退房争议的常见原因。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十九条 ?按套(单元)计价的现售房屋,当事人对现售房屋实地勘察后可以在合同中直接约定总价款。 ??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房屋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买受人可以退房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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