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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质量问题由谁管辖法院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遇到重大质量问题时,我们首先应当与开发商沟通并交涉此事。这是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存在着明确且直接的契约捆绑。而开发商作为商品住宅的制造商及销售商,他们对于商品房的品质质保负有终极性的责任。在正常情况下,当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时,开发商应当主动向购房者提出赔偿措施,并且依据问题产生的具体原因,按照契约中的相关规定,追溯到责任方予以适当的补偿要求。
若开发商未能依法履行或无法妥善处理解决方案以满足消费者的期望,那么当事人便可以考虑寻求其他方式来解决问题。此时,当事人有权向建筑工程质量监控机构提交申请,请求该机构组织认定,或者向住房及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投诉。在此过程中,住户也可选择直接委托具备法定结构安全性鉴定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对房屋进行详细的鉴定工作。对于鉴定结果,该报告将被视为解决民事赔偿事项的重要证据。
最后,如果所有上述方法均未取得良好成效,购房者完全有权利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以及自身实际面临的困境,向有关部门提起仲裁请求,或者依据相关法律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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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5 15:5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