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装修工程质量问题找谁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遇相关质量问题,首当其冲应寻找开发商协商处理,因买卖双方之间存在基于合同产生的确切联系。开发商乃商品房的生产及销售主导者,应对商品房品质给予最终保障并对此承担所有责任。若开发商决定作出补偿给消费者,那么开发商将会依据问题的严重程度按照合同中的相关约定,追溯有责任方支付本次损失费用。
针对开发商未能妥善解决或者对其处理结果感到不满的情况,各当事人则有权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管部门提交申请,请求进行质量组织评估确认;亦或是向建设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此外,住户还可以直接委派具备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专业机构对房屋进行全面鉴定,该鉴定结果可视为民事赔偿过程中至关重要的证据。 倘若以上各种途径依然无法满足当事人需求,购房者便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个人实际情况,向法院提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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