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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质量问题怎样维权最有效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您在购买过程中发现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建议首先与开发商取得联系,因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例规定,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存在着明确且直接的合同法律关系。原则上,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生产商以及销售商,应对商品房质量负有最终且不可推卸的责任。当出现此类情况时,开发商应按相关法律规定向购房者进行赔偿。同时,开发商亦应依法依规,依据所涉商品房的具体质量问题及原合同约定,向相关责任单位予以追偿。
倘若经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协商后无法解决问题,或者对于开发商的处理方案不满,此时消费者应当向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关提出专业鉴定申请,并通过该机构进行鉴定工作。在此基础上,若消费者仍感到权益受损,该机构将会转介到相应的建设主管部门需求进一步的协助与维权。在此种情况下,消费者亦有权直接委托具备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专业机构对此房源进行深入细致的鉴定工作,而由其出具的鉴定报告则将被视为日后民事索赔的重要证据之一。
最后,针对任何其他未能以前述方式解决的争议,消费者们均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法律法规诸项规定,向法定仲裁机构提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发起诉讼。若以上所有途径皆未能奏效,那么购房者便可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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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7 17:4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