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诸多与房地产相关的权利中,房屋物权涵盖了所有权、用益物权以及担保物权等范畴,因此,在涉及到房产权益纷争时,最为常见的纠纷便来自于这三大方面,具体而言也即所有权纷争、用益物权纷争以及担保物权纷争。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我们可以明确得知,物权是指由民事主体依法所享有的、指向某种标的物并且能够对之进行直接控制和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其中包括了所有权、用益物权以及担保物权等多个类别。再者,第一百一十五条对于物权的客体进行了详细的界定,并明确指出物不仅包含不动产,还应包含动产这两大重要部分。此外,只要法律明文规定某些权利可以作为物权的客体,那么就必须按照该法规的要求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