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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对一房二卖如何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交易中,若出现开发商“一房二卖”的行为,购房者有权向其提出索赔或解除合同,并收回所支付的全部房款及其相应的利息,同时还可以要求其支付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数额一倍的赔偿金。具体而言,当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后,卖方如再度将该房产转让给第三方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定的目标无法达到;此时,无法获得该房产的买方则可以依法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前期所支付的购房款项及相关利息、提出赔偿要求,并且有权索要卖方的赔偿责任,此种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其已支付购房款的双倍金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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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1 11: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