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质量问题怎样进行赔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住宅品质出现问题时,购房者应当参照先前签订的购房协议中的相关条款,依循规定对房屋所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细致的比照,然后依据协议中规定的要求向发展商提出法律上的修复及损失索赔诉求;其次,如果因为房屋主体构成部分的质量未能达到合格标准而无法交付使用,或者即便已经交付使用但经过核验之后房屋主体构成部分的质量仍然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选择撤销房屋购置合同并退回已支付的款项。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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