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找谁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察觉到产品存在质量瑕疵,首先建议您寻求与开发企业的联系,因为在购房行为中,消费者与开发商之间存在着明确的合约关系。身为商品住宅的制造方以及销售厂商,开发商应对商品住宅的质量负有最终的责任。当问题涉及到开发商需要向消费者补偿时,他们亦需依据质量问题的根源按照预定的合同条款追溯责任方以获得相应赔偿。2、若开发商未能妥善处理,或者对其所提供的解决方案并不满意,当事人有权向建设工程质量监测机构申請组织鉴定或是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投诉。住宅使用者亦可直接委托持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格的机构,就房屋做出鉴定,其鉴定结果可视为民事赔偿的相关证据。3、若上诉方法皆无法顺利解决问题,购房者便可依循法律规定及自身客观情况向开发商提起仲裁或诉讼。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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