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出了质量问题找谁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商品房质量问题时,购房者应首选与开发商取得联系以寻求解决方案。这是由于购房者与开发商人之间存在着直接且紧密的合同关联。作为商品房的制造商及经销商,开发商应对所出售的商品负有最终的品质保障责任。为了补偿购房消费者,开发商将在调查清楚产品质量问题后依照合同条款向责任方追索赔偿金。倘若开发商未能妥善处理或者购房者对此方案不满,客户则有权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继续维权:向建设工程品质监督机关递交申请以获得专业工伤认定支持;或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投诉诉求。此外,住户还能选择委托具备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房屋鉴定,该项鉴定结果可作为民事赔偿要求的有力证据。若上述措施均无法解决问题,购房者则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向开发商发起诉讼。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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