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铺返租算不算集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铺售后返租即是指房地产开发商以在一段固定期限之内,向买受人承租或负责代表其出租所购该开发商旗下商品房的方式进行商品房销售的行为。另一种详细的解释是:售后返租乃是开发商将其所售出的商品房出售予投资人士,同时与其签订承租协议,并且在承租期间采用租金冲抵部分售价款项或偿还一定租金回报的一种投资策略。一般的情况下,采取售后返租措施主要是为了快速回笼资金,这并不算作非法集资活动。然而,针对是否构成非法集资需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具体而细致地分析。一般来说,如有签署合同,倘若未能遵照约定购买则可能引发违约行为,故需自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现售条件现售商品房的; (二)未按照规定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的; (三)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的; (四)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的; (五)分割拆零销售商品住宅的; (六)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 (七)未按照规定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 (八)委托没有资格的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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