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恶意串通一房二卖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一房二卖”问题的具体解决办法如下所述:首先,在房屋尚未正式交付的情况下,应遵循先注册为先的原则。其次,如果两方当事人均未就该房屋进行预估登记并交付,则应当优先考虑已先行办理不动产物权预告登记的一方。再次,如果双方当事人签署了合同但均尚未进行登记手续,那么应当将占有人(即实际控制人)作为优先考虑对象。另外,如果双方当事人均未办理预告登记以及交付房屋,则应当尊重支付款项较早的那一方当事人的权益。最后,若存在两份合同且两份合同签署顺序相同,则应当选择已经实际交付的一方当事人拥有优先购买权;倘若均未做出实际交付,则优先考虑先登记的一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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