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收房能起诉开发商违约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预售商品房具备交付合格标准之后,开发企业须向购房业主发送入室通知,明确告知其办理房屋交接事务的具体时间。正常而言,购买者均期望能够按照预定时间甚至进行提前验收入住,然而偶尔也存在购买者无法按期接收房产的情况,例如由于出外公干、出差或其他原因;又或者因为出现了房屋交易争议而选择不愿意接受房产。通常情况下,若购买者未能在约定期限内毫无合理理由地去完成房屋交接手续时,根据房地产销售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开发企业将有权减轻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并将其转移给购买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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