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权纠纷服务内容包括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现行的房地产相关法规中,房屋物权涵盖了所有权、用益物权以及担保物权三个方面。因此,涉及到的房屋产权纠纷,主要可以归纳为所有权纠纷、用益物权纠纷以及担保物权纠纷这三种类型。关于房屋产权争议的具体情况,我们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来进行解读与分析。根据该法典中的第一百一十四条【物权的定义及类型】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而“物权”则被理解为权利人有权通过法定方式对一定范围内的物品或资源行使直接的控制和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这种权利具体表现为所有权、用益物权以及担保物权等形式。进一步来看,该法典的第一百一十五条【物权客体】也作出了明确表示,即物的范围既包括实体性的不动产,也包含具有移动特性的动产。如果在法律规定中将某个特定权益作为物权的客体,那么就须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相关权利的属性和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四条【物权的定义及类型】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一百一十五条【物权客体】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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