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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产权纠纷多久通知开庭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凡由基层人民法院依普通诉讼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必须在案发之日起的六个月以内内予以审理完毕。然而,若在此期限内存在特殊情况以致无法按时完成审理工作,须经本级法院院长书面审批并准许,方可延长至六个月。如仍需延长,则必须上报上级人民法院许可。依据当前流程,自案件立案之始的第七天开始,相关法律文件即会被送达给被告方,而依照普通程序,被告方拥有三十天的答辩权。因此,即便没有任何特殊情况发生,该案最迟亦应在立案后的一个月内安排开庭审判。
法律依据:
《民诉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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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6 6:2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