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房地产纠纷诉讼的案件审理时限,需依据具体情况予以判断。在使用普通程序处理的案件中,人民法院应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案件的审理与判决工作。如因实际情况所需延长处理时间,须经过法院院长的同意并书面批准,最长可再延长六个月。若需进一步延期,则应上报至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对于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房地产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应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审理与判决工作。针对当事人提起的上诉案件,人民法院应自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案件的审理与判决工作。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审理期限的,同样应经过院长的同意并书面批准。人民法院应自二审立案之日起的第31日起,作出案件的最终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