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权纠纷怎么调解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涉及住房财产产权方面纷争的问题,我们通常运用以下几个步骤来开展调解工作:首先,当事人有权利向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交调解申请,此为第一个环节;紧接着,自接受申请人的申请开始起,我们会立即指定优秀的调解员工参与其中,这是第二步需要做的事情;然后,我们要决定好何时何地进行此次调解,这个决策非常重要,与当事人的权益息息相关;随后,我们把所有当事人都召集起来进行调解工作,他们在此过程中有发言权,我们需要听取他们的意见和理由,这是第四个关键步骤;最后,当所有人达成共识以后,我们会与他们共同签署调解协议书。根据目前实施的《调解法》里的十七条相关条例,我们有义务向当事人提供调解服务,而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样有权主动开展调解工作。然而,如果有任何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接受调解的话,那我们就不能强行继续调解了,这是有明文规定的。同时,根据《调解法》公布的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人民调解委员会处理纠纷时,可以依据具体情况,选择不同的途径去调解。我们会尽最大的努力,充分听取所有当事人的说辞,向他们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政策,耐心引导,力求让他们能够在相互尊重和理解的前提下,达成和平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调解法》第十七条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调解法》第二十二条 人民调解员根据纠纷的不同情况,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调解民间纠纷,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耐心疏导,在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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