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可以延期收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产交房的事宜,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均有明确规定,业主若发现所购买房屋尚未达到交房条件,便可适当延长收房日期。然而,若业主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收房,除非存在合理的原因,否则都应按照已完成交房手续的标准支付物业管理费用,造成的损失也将由业主本人承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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