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铺买卖纠纷怎么起诉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商铺买卖纠纷案件进行起诉的程序步骤,首要环节在于对民事起诉状以及相关证据材料的充分准备。
第二步则是向有权管辖的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递交书面的起诉状与相关证据资料。当法院经审查认为具备了诉讼条件时,会在法律规定的七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立案并通过通知书形式告知相关当事人。接收到法庭通知之后,请务必按时出席诉讼活动。如果对于初级法院作出的一审裁判或者裁决持有异议,可以依照法定要求在收到判定书之日起十五日以内或者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个自然日内向上诉法院提出上诉。在此环节中,需要向原审法院或者上级法院提交详尽的上诉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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