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签购房协议所交的定金可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未签定购房合同之订金能否退还,需以具体情形为依据进行判断。
首先需参考双方在约定支付订金时达成的一致意见。若协议中并无明确定义可否退还订金,那么通常情况下,这笔款项应予退还,但需要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其次,若是由于单方原因导致房屋交易合同未能签署成立,则需遵守定金罚则。例如,如因开发商方面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订立,则购房者有权请求该开发商全额返还其所支付的定金;反之,若系由个人原因引起,则即便开发商在对此无任何掩盖或容忍的情况下,仍需本人方承担类似的责任,仅能单独向其索求定金,同时还须依照认购书中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如未能就此事宜达成共识,建议您积极与开发企业进行有效沟通和协商。 最后,倘若因无法就商品房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全部条文达成一致意见而导致最终未能签署合同,那么依据规定,这类情形理应对定金予以退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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