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交了订金不想要了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房时缴纳之押金在一定情况下可获得退还。这实际上被认定为一种诚信担保,属于单向性的行为,即付款方对接受方提供的承诺保障。倘若接受方违规操作,则仅仅能够退还原定金额,并不会双倍返还;但是,若付款方发生不当行为,接受方有可能会在缴清赔偿金或违约金后不予以退还该定金。综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来看,定金并不具备定金的性质,也无权要求其享有定金权的收受方,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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