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定金及其订金之异同探讨:
一、依民法原理可知,支付定金的行为系从属合同所指示,若当事人未能按照合约约定期限如期缴纳定金,并不等同于破坏主合同时规,然而,若未支付订金,则被视为对主合同的根本性违约;
二、当交付订金的某一方未能履行其应尽合同义务时,并不会产生扣减或双倍返还预付款项的处罚结果,取而代之的为仅仅可以将订金作为损害赔偿款而已;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定金的金额受到严格约束,比如《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便明确规定,定金的额度应控制在主合价款的20%以内;但相较之下,订金的金额可以由当事人双方依据各方自由意愿进行磋商及拟定,法律对此并无硬性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