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商业活动中,“订金”通常具备可退性。所谓“订”字,其所代表的含义即为订立或预订。这种措辞并非具有担保功能的标准术语,更倾向于被视为落实交易的行业常用惯例。普遍而言,“订金”被认为是一种预付款的支付方式,且在交易顺畅完成时,这笔款项将自动转为货款;而若交易未能顺利实现,则订金应全数归还。
然而,倘若买卖双方签署的是“定金”协议,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预付给卖方的定金是无法索回的。因为“定金”代表着约定的违约责任,其主要的法律性质乃是示警罚则的违约定金。
此外,该条款同时还赋予涵义以确保合同得以履行。尽管如此,若开发商自身在此过程中有明显失误,导致正常交易受到严重影响,买方在交付定金之后仍有权提出退还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