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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房订金收费标准是多少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为避免陷入定金陷阱,您务必避免与开发商签署认购协议,且暂勿支付任何数额的定金。在商品房开发和销售的整个过程中,以及在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签署认购书以及支付定金并非必须遵循的法定程序。双方完全可通过沟通协商,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若商品房买卖合同难以如愿达成,购房者则可全身而退,无需留下任何后顾之忧。
此外,建议将“定金”更改为其他类似词语,例如“订金”、“预付款”、“保证金”、“诚意金”、“押金”或“订约金”等等。这样一旦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顺利签订,您所缴纳的款项便可全数退还。退款的法律根据主要有以下两点: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若开发商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收取买方的定金,旨在确保双方日后能够就商品房买卖合同正式签约,然而由于某些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最终使得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得以成立,那么在此情况下,卖方应将定金悉数退还给买方。
其次,司法实践通常认为,“订金”等相关费用实属预付款性质,由于双方未能成功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因此从买方手中获取了这部分资金。
然而,从不当得利的角度来看,这种行为显然并不恰当。因此,在处理类似事件时,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水平的持续提升,各类合同的签订量也已呈现大幅上升。为此,当我们在进行合同签署时,应更加关注各项条款的详细书写与解读,以尽可能避免产生不必要的争执与纠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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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8 4:4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