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按揭房子办房产证延期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房环节中,按揭是允许获取房产证书的方式之一。所谓按揭购房,即将所购房屋作为抵押提交予银行,随之在房产证的他项权利部分会以书面形式记录银行作为抵押权人的身份。抵押作为一种典型的担保形式,它与质押之间最为显著的差异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抵押并不要求抵押物向抵押权人交付以便其监管;其次,在质押关系中,质押人必须将出质物移交给质权人占管。在办理完抵押房产权属过户手续后,一旦实现了抵押权登记的注销,就不得再次发起新的过户流程。因此,从银行角度来看,没有必要对房产证件实施质押措施。
法律依据: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六条
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一、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有关借款人家庭稳定的经济收入的证明; 三、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四、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持有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六、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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