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按揭买房退房后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买家向银行申请贷款部分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共同商议,决定由买方先行与商业银行进行洽谈并履行还款义务,将未清偿的贷款本金及对应利息(在前期已经按照固定周期进行了分期还款)进行提前支付,以此来确认买方向银行达成的提前还款之事实。在此基础上,依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实施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条款,特别是第三十条规定:即“当抵押协议或质押协议中所设定的所有贷款事项均已按照既定约定得到完满解决之后,便可将抵押物或质押物交还给借款人或担保方,使得原有的借款合同自动终结。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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