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确权官司如何取证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个体而言,关于房产的确权争议案件,所需提交的主要证据可概述如下:相关土地证书或依法取得的用地证明文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书(或类似文件);建筑物工程规划定点详图以及房屋楼层分布图等;产权登记审核批准文书;若需他人代为办理,则必须出示经过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以及代办人员之身份证明复印件。然而,针对农村房屋,通常情况下并非强制要求进行所有权确认,原因在于确权过程已经被原始的分配土地记录详细记载,无需进行重复确认。
法律依据:
《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
第五条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包括房屋自然状况(坐落、面积、用途等),房屋权利状况(所有权情况、他项权情况和房屋权利的其他限制等),以及登记机关记载的其他必要信息。 已建立房屋权属登记簿(登记册)的地方,登记簿(登记册)所记载的信息为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 第六条房屋权属登记机关、房屋权属档案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查询机构)应妥善保管房屋权属登记资料,及时更新对房屋权利记载的有关信息,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查询机构应建立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制度,方便当事人查询有关信息。 第七条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单位和个人可以公开查询。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